不爱喝水的虾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爱看小说网www.haiwon.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万宏单独为洛川留下课业之后便离开了,走的时候表情非常复杂,有兴奋也有惊讶。

“林一,老师给你布置的是什么课业啊。”林可儿笑着问道。

“等到老师考查课业的时候你就知道了,万剑山灵气浓郁,十三剑峰都有凝聚灵气的阵法,咱们都不要浪费时间,抓紧修炼吧。”

林佳和林可儿点点头,各自回到自己的洞府开始修炼了。随着境界的提升,每提升一个小境界需要的时间都会大大增加,洛川必须抓紧一切时间进行修炼,不然不知何时才能完成复仇大计。

海晟那边也不知道情况如何了,他积攒的修炼资源几乎都留给了海晟,不过也就够支撑他三四年的时间,不知道海晟有没有办法搞到更多的修炼资源,自己还是要抓紧时间修炼,解决修炼资源的问题。

修炼了一段时间后,洛川感觉自己的境界有所提升了一些,怪不得各宗弟子修炼速度要远超民间,不说修炼资源无法相比,光是这灵气的浓郁程度就可以让他们的修炼速度得到巨大提升。

“炼体术进展速度太慢了,我记得万剑山也是有专门的修炼室的,并不用鸿盛学院那般需要贡献点,倒是省了不少麻烦。”

洛川走出洞府,直奔万剑山的修炼室所在之地。万剑山弟子众多,光是归元境之下就足足有近八万人。

这些弟子最差的在各大学院都能被称作修炼天才,毕竟很小的时候就被选中,可以通过宗门特殊的洗练方式将资质提升到极致。

“这位师兄,我想借用门内雷霆修炼室修炼,可需要什么条件?”

来到修炼室这边,洛川向管事的师兄问道。

“借用修炼室?你是宗门新晋弟子?可有腰牌证明?”管事弟子眉头一皱,这里可是内门,什么时候一个释元境中期的都能随意走动了,外门进入内门,先不说年纪,至少修为也要达到释元境后期才可以。

“自然是有,请师兄检查。”

洛川将腰牌交给对方,此人端详了片刻确定是宗门派发的腰牌,只是自己怎么不知道十三剑峰竟然还有弟子,而且腰牌上可是显示的亲传弟子。

“这位师弟,你确定这是你的腰牌?十三剑峰从未收过弟子,更别提真传弟子了,我需要确认一下。”此人也不敢乱想,但总归是要查一下。

“那就麻烦师兄了,我刚入门不到半月,不过腰牌绝对不是假的,师兄大可去确认一下。”

此人连忙拿着腰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在豪门狗血文里当炮灰「穿书」

在豪门狗血文里当炮灰「穿书」

捉星星的小说
” /≈lt; ≈gt;ta property=”og:type” ntent=”novel”/≈lt; ≈gt;ta property=”og:title” ntent=”在豪门狗血文里当炮灰「穿书」”/≈lt; ≈gt;ta property=”og:ia” ntent=”/files/article/ia19
玄幻 连载 6万字
我和小囡的故事

我和小囡的故事

午夜人屠
《我和小囡的故事》作者:yi2115; 这部分也属于铺垫, 但是依然很刺激, 看来铺垫还要2章左右才能写婚礼, 婚礼张总又要凌辱小囡, 是否把第一次交给张总会更刺激一下? 结婚头夜送出女友给张总分享~
玄幻 连载 18万字
突现闪光

突现闪光

好鸽鸽P90
魔力就像是这个世界向神兑换东西的万能货币 你需要知识去描绘你需要的东西,支付等量的魔力去兑换 这里的人会兑换魔法、炼金造物、家用工具或者农具 而零无选择兑换枪弹、火炮等战争器械 知识在这里是极其宝贵的私有品,大贵族通过垄断知识来限制人们向神明兑换东西
玄幻 连载 85万字
开局诛杀小魅魔,加点满级伏魔掌

开局诛杀小魅魔,加点满级伏魔掌

狂蠢
重活一世,江流成为白云县的一名小捕快,此时魔狱泄露,妖魔猖獗,以人为食,人族岌岌可危。 斩杀妖魔,江流可以获得点数,点数可以用来增强自身武学。 斩杀小魅魔,加点伏魔掌,十二层的伏魔掌变成三十三层金刚伏魔掌,一掌出,梵音阵阵,罗汉浮现,妖魔伏诛。 斩杀狐妈妈,加点赤阳真功,滚滚热浪从躯体浮现,只手镇压瘟魔,斩之如杀鸡。 斩杀…… 就这样,江流左手大天诛魔掌,右手三命通玄指,左脚踏天步,右脚神魔腿,在
玄幻 连载 69万字
钓系影后和她的裙下臣

钓系影后和她的裙下臣

乌欲栖
战死沙场后,宋归鸦穿成了千年之后十八线糊咖女星。 听说她贪财虚荣黑料满身,更无演技可言,是个中看不中用的花瓶。 更荒谬的是,她竟还跟人签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卖身契”。 起初,宋归鸦所理解的
玄幻 完结 52万字
死于寂寞

死于寂寞

看来你很寂寞啊
一个成人化的小说,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故事是很俗套的,用第一人称写作文,是我最拿手的,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读者也不爱看,哈哈。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 其实吧,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而第三人称,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当然啦,也不是全部都是。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是这样的:看来你很
玄幻 连载 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