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令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爱看小说网www.haiwon.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看着三个人已有聚拢之势,陈屿立即踮起脚尖,整个为微微跳动着,双拳一甩,舒缓舒缓刚刚劳累完的手臂。

四人不再犹豫,纷纷缠绕上武装色霸气。

陈屿眼神一闪,随后立即下蹲,双臂立在胸前,后背也缠上武装色霸气。

随后,索隆的鬼彻从陈屿头顶划过,山治恶魔风脚直踹在陈屿双臂上,路飞的铁拳也砸在陈屿后背,顿时一阵气浪从四人周身扩散开来,刺耳的金属碰撞声回荡在小镇上。

不用果实能力这是四人约定好的,只为检测众人的霸气修炼成果,至于索隆为什么能用武器,陈屿是觉得无所谓,并告诉山治:“你要是想用也可以呀!我绝不反对”。

山治直接反怼陈屿:“你这个烧火的,想玩火,名厨陪你玩,你随意!”,至于索隆,山治只是轻蔑的看了索隆一眼,虽然什么都没说。

索隆:???

于是乎四人的默契也保留至今。

抗住众人的攻击后,陈屿先是一个扫堂腿直荡山治另一条腿。

不出意外,山治凌空跳起。而此刻三人包围的架势已经被破,之后陈屿只需要逐个击破。

当然,陈屿打算先啃最硬的。

只见陈屿双脚微曲,对准索隆后,两腿瞬间爆发,地面如蛛网般塌陷,整个人径直射向索隆。

“为什么又是我!”,咬着刀的索隆看到陈屿如以往般,第一个打算干他,立刻暴退,一个侧身躲过陈屿的冲锋。

也确实如此,陈屿总是第一个解决索隆,毕竟另外两个人打到他顶多痛一会儿,可索隆砍他时,他要是没防住是会皮开肉绽的!那样更疼。

原本这次的打算也是如此,只不过造化弄人,正打算趁着索隆和陈屿对峙时搞偷袭的山治,正猫在索隆后面不远处,由于局势变化太快,山治只来得及感受到危险,完全来不及躲避,草草在胸口附上一层武装色,随后就这样被陈屿一拳砸在胸口,整个人如同炮弹般爆射出去,砸穿了一排的房子。

这一拳陈屿可是借力到极致,正面吃下这一拳的山治少说吐个二两血。

果不其然,从废墟里爬起来的山治,手捂着胸口,吐了一大口血。

陈屿可不惯着山治,双脚接连多次踩踏地面,整个人以肉眼难见的速度爆射出去,右手蓄力,往拳骨上再度覆盖一层武装色霸气,直砸山治刚刚被他打到的部位。

刚刚爆射出去的陈屿便预警到自己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在豪门狗血文里当炮灰「穿书」

在豪门狗血文里当炮灰「穿书」

捉星星的小说
” /≈lt; ≈gt;ta property=”og:type” ntent=”novel”/≈lt; ≈gt;ta property=”og:title” ntent=”在豪门狗血文里当炮灰「穿书」”/≈lt; ≈gt;ta property=”og:ia” ntent=”/files/article/ia19
玄幻 连载 6万字
我和小囡的故事

我和小囡的故事

午夜人屠
《我和小囡的故事》作者:yi2115; 这部分也属于铺垫, 但是依然很刺激, 看来铺垫还要2章左右才能写婚礼, 婚礼张总又要凌辱小囡, 是否把第一次交给张总会更刺激一下? 结婚头夜送出女友给张总分享~
玄幻 连载 18万字
突现闪光

突现闪光

好鸽鸽P90
魔力就像是这个世界向神兑换东西的万能货币 你需要知识去描绘你需要的东西,支付等量的魔力去兑换 这里的人会兑换魔法、炼金造物、家用工具或者农具 而零无选择兑换枪弹、火炮等战争器械 知识在这里是极其宝贵的私有品,大贵族通过垄断知识来限制人们向神明兑换东西
玄幻 连载 85万字
开局诛杀小魅魔,加点满级伏魔掌

开局诛杀小魅魔,加点满级伏魔掌

狂蠢
重活一世,江流成为白云县的一名小捕快,此时魔狱泄露,妖魔猖獗,以人为食,人族岌岌可危。 斩杀妖魔,江流可以获得点数,点数可以用来增强自身武学。 斩杀小魅魔,加点伏魔掌,十二层的伏魔掌变成三十三层金刚伏魔掌,一掌出,梵音阵阵,罗汉浮现,妖魔伏诛。 斩杀狐妈妈,加点赤阳真功,滚滚热浪从躯体浮现,只手镇压瘟魔,斩之如杀鸡。 斩杀…… 就这样,江流左手大天诛魔掌,右手三命通玄指,左脚踏天步,右脚神魔腿,在
玄幻 连载 69万字
钓系影后和她的裙下臣

钓系影后和她的裙下臣

乌欲栖
战死沙场后,宋归鸦穿成了千年之后十八线糊咖女星。 听说她贪财虚荣黑料满身,更无演技可言,是个中看不中用的花瓶。 更荒谬的是,她竟还跟人签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卖身契”。 起初,宋归鸦所理解的
玄幻 完结 52万字
死于寂寞

死于寂寞

看来你很寂寞啊
一个成人化的小说,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故事是很俗套的,用第一人称写作文,是我最拿手的,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读者也不爱看,哈哈。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 其实吧,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而第三人称,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当然啦,也不是全部都是。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是这样的:看来你很
玄幻 连载 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