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离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爱看小说网www.haiwon.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李清风!你最好都把我们给放了!必然可你可就要遭老罪了!”

铁头娃灭绝师太继续稳定发挥她头铁加没脑子的特点,搞得在场不管是其他门派的人还是天问阁的人都觉得这老尼姑是不是脑子被翔阉过?

就连峨眉派的自己人也都是一阵无语地看着老灭绝像个泼妇一样发威。

“哦?要不师太先说说,小爷我要是不放了你们,会遭什么罪吧?”

李清风也是被这老尼姑搞得一脸的黑人问号,不过他还挺想听到这老尼姑除了她师父之外,还有什么底气敢跟自己这么说话。

“哼!你这魔头要是放了我们还好说,不然我们这么多门派联合起来必要将你天问阁灭了!”

灭绝老尼果然是一点也不让人失望,依旧稳定的发挥让李清风都不由得给她点了个赞。

他本来还想着就这么直接把各大门派的山门都给灭了外界总会有些闲言碎语,虽然自己不在乎,但这些人就是癞蛤蟆趴脚面,不咬人他膈应人啊。

固然李清风能效仿前世始皇一样将这些人都给挖坑埋了,但他也需要劳动力啊,鬼知道这么一场下去会埋多少人。

可现在灭绝这个老尼姑可算是把主动权交到了他的手上,到时候只要把灭绝这一番话传出去,那自己灭教的行动定然能畅通无阻。

不过在现场的肯定也有不想和灭绝这老尼姑一起死的人,这些人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跪在李清风面前祈求原谅。

只是李清风对于这些人的求饶都置若罔闻,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但这些人的手上都或多或少地沾染了天问阁将士的血。

早在李清风得到这些门派也想来争夺九州鼎的时候,他就已经明白这些不安分的教派必然都是定时炸弹。

和平年代还好,他们也就是下山收收徒什么的,但战争年代一个个的都封山避世,躲得比谁都快。

就拿武当来说,若不是李清风逼着他们去帮助秦国的话,恐怕武当对于处在战争之中的百姓也会视若无睹。

所以李清风这一路上和张良郭嘉二人都仔细地分析过了,这些不安分的门派必须要灭了,不然在他们征伐诸国的时候,指不定这些门派的人要闹出什么幺蛾子呢。

而那些在战争时期敢于下山救助万民于水火的门派自然也就能留下来,毕竟让百姓们能有个心理寄托还是可以的。

只不过眼前参与了九州鼎争夺的门派有一个算一个,山门道统什么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在豪门狗血文里当炮灰「穿书」

在豪门狗血文里当炮灰「穿书」

捉星星的小说
” /≈lt; ≈gt;ta property=”og:type” ntent=”novel”/≈lt; ≈gt;ta property=”og:title” ntent=”在豪门狗血文里当炮灰「穿书」”/≈lt; ≈gt;ta property=”og:ia” ntent=”/files/article/ia19
玄幻 连载 6万字
我和小囡的故事

我和小囡的故事

午夜人屠
《我和小囡的故事》作者:yi2115; 这部分也属于铺垫, 但是依然很刺激, 看来铺垫还要2章左右才能写婚礼, 婚礼张总又要凌辱小囡, 是否把第一次交给张总会更刺激一下? 结婚头夜送出女友给张总分享~
玄幻 连载 18万字
突现闪光

突现闪光

好鸽鸽P90
魔力就像是这个世界向神兑换东西的万能货币 你需要知识去描绘你需要的东西,支付等量的魔力去兑换 这里的人会兑换魔法、炼金造物、家用工具或者农具 而零无选择兑换枪弹、火炮等战争器械 知识在这里是极其宝贵的私有品,大贵族通过垄断知识来限制人们向神明兑换东西
玄幻 连载 85万字
开局诛杀小魅魔,加点满级伏魔掌

开局诛杀小魅魔,加点满级伏魔掌

狂蠢
重活一世,江流成为白云县的一名小捕快,此时魔狱泄露,妖魔猖獗,以人为食,人族岌岌可危。 斩杀妖魔,江流可以获得点数,点数可以用来增强自身武学。 斩杀小魅魔,加点伏魔掌,十二层的伏魔掌变成三十三层金刚伏魔掌,一掌出,梵音阵阵,罗汉浮现,妖魔伏诛。 斩杀狐妈妈,加点赤阳真功,滚滚热浪从躯体浮现,只手镇压瘟魔,斩之如杀鸡。 斩杀…… 就这样,江流左手大天诛魔掌,右手三命通玄指,左脚踏天步,右脚神魔腿,在
玄幻 连载 69万字
钓系影后和她的裙下臣

钓系影后和她的裙下臣

乌欲栖
战死沙场后,宋归鸦穿成了千年之后十八线糊咖女星。 听说她贪财虚荣黑料满身,更无演技可言,是个中看不中用的花瓶。 更荒谬的是,她竟还跟人签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卖身契”。 起初,宋归鸦所理解的
玄幻 完结 52万字
死于寂寞

死于寂寞

看来你很寂寞啊
一个成人化的小说,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故事是很俗套的,用第一人称写作文,是我最拿手的,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读者也不爱看,哈哈。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 其实吧,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而第三人称,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当然啦,也不是全部都是。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是这样的:看来你很
玄幻 连载 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