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家七爷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爱看小说网www.haiwon.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我想见你,想与你在一起,看云卷云舒看潮起潮落,只要能在你身旁。这便是我余生最大的愿望,也是我如今唯一期盼的事。夏秋潋闭上眼,她缓缓的垂下头,眼中闪烁的泪意凝聚成一颗滚烫的泪珠,自她面颊滑落,滴在了燕挽亭的指尖。

燕挽亭怔怔的看着她,良久之后她收回了手,转身背对着夏秋潋,脑子像是煮烂的一锅粥似的。有许多想法有许多话,却怎么也找不到措辞开口。

眼中泪水无声的滑落,夏秋潋几乎用尽了最后的勇气,自后抱住了燕挽亭纤细瘦弱的腰肢。小心翼翼的将脸贴在她背上,低声央求道:燕挽亭,我能不能求你,求你最后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不想负你,更不想负了自己的心。

落仙山后山半腰处有一个寺庙,听说求神拜佛很灵。了辞福安一群人,便是聚在了此处,正围坐在寺庙大殿前的广场上,不知窃窃私语着什么。

了辞眉头紧皱,面上神色极为犹豫无奈,她看着叶昭音福安发亮的眼珠,轻叹了口气道:当真要这么做?

叶昭音鼓动道:她们现在就差一步,只要前辈伸手一推,就能促成一段姻缘,难道前辈想看殿下郁郁寡欢的过完下半生?

这等馊主意,也就只有你能想出来。了辞瞥了她一眼,很是不情愿道:为何是我,凤游便能做这事。

李凤游摊了摊手,裸露在外的半张白皙面庞上,竟是难道的露出了一丝笑意:师父,我怕是一出手殿下就能认出来。

看着这围绕着她的一圈人殷切的目光,了辞有些头疼的扶额:就怕这不是在帮她们,而是在添乱。

叶昭音信誓旦旦:她们现在就在落仙亭,前辈现在若是去了,便正好出手。依我对秋潋妹妹和殿下的了解,她们定是争着抢着护着对方。只要让她们在生死线走上一遭,明白对方的心意,一定会和好如初。

了辞辈分最高年纪最大,性子也最是沉着稳重,本不想跟她们胡闹。可架不住一群人央求,最后只得答应了下来:但愿不会火上浇油越帮越乱。

第216章 南柯一梦

落仙亭外有不少人看到亭落下那两个相依偎的女子, 只是众人似乎并没有多想, 只道是两个关系亲昵的闺中好友。

之前败在夏秋潋手下的那位白衣公子并未离开, 和两三好友就地坐在不远处的石块上。举着手中的酒杯,一边与好友吟诗, 一边不时将目光投向落仙亭内的夏秋潋身上。

就这么任由夏秋潋抱了许久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在豪门狗血文里当炮灰「穿书」

在豪门狗血文里当炮灰「穿书」

捉星星的小说
” /≈lt; ≈gt;ta property=”og:type” ntent=”novel”/≈lt; ≈gt;ta property=”og:title” ntent=”在豪门狗血文里当炮灰「穿书」”/≈lt; ≈gt;ta property=”og:ia” ntent=”/files/article/ia19
玄幻 连载 6万字
我和小囡的故事

我和小囡的故事

午夜人屠
《我和小囡的故事》作者:yi2115; 这部分也属于铺垫, 但是依然很刺激, 看来铺垫还要2章左右才能写婚礼, 婚礼张总又要凌辱小囡, 是否把第一次交给张总会更刺激一下? 结婚头夜送出女友给张总分享~
玄幻 连载 18万字
突现闪光

突现闪光

好鸽鸽P90
魔力就像是这个世界向神兑换东西的万能货币 你需要知识去描绘你需要的东西,支付等量的魔力去兑换 这里的人会兑换魔法、炼金造物、家用工具或者农具 而零无选择兑换枪弹、火炮等战争器械 知识在这里是极其宝贵的私有品,大贵族通过垄断知识来限制人们向神明兑换东西
玄幻 连载 85万字
开局诛杀小魅魔,加点满级伏魔掌

开局诛杀小魅魔,加点满级伏魔掌

狂蠢
重活一世,江流成为白云县的一名小捕快,此时魔狱泄露,妖魔猖獗,以人为食,人族岌岌可危。 斩杀妖魔,江流可以获得点数,点数可以用来增强自身武学。 斩杀小魅魔,加点伏魔掌,十二层的伏魔掌变成三十三层金刚伏魔掌,一掌出,梵音阵阵,罗汉浮现,妖魔伏诛。 斩杀狐妈妈,加点赤阳真功,滚滚热浪从躯体浮现,只手镇压瘟魔,斩之如杀鸡。 斩杀…… 就这样,江流左手大天诛魔掌,右手三命通玄指,左脚踏天步,右脚神魔腿,在
玄幻 连载 69万字
钓系影后和她的裙下臣

钓系影后和她的裙下臣

乌欲栖
战死沙场后,宋归鸦穿成了千年之后十八线糊咖女星。 听说她贪财虚荣黑料满身,更无演技可言,是个中看不中用的花瓶。 更荒谬的是,她竟还跟人签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卖身契”。 起初,宋归鸦所理解的
玄幻 完结 52万字
死于寂寞

死于寂寞

看来你很寂寞啊
一个成人化的小说,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故事是很俗套的,用第一人称写作文,是我最拿手的,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读者也不爱看,哈哈。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 其实吧,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而第三人称,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当然啦,也不是全部都是。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是这样的:看来你很
玄幻 连载 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