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家七爷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爱看小说网www.haiwon.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夏秋潋拿起一旁的药膳,轻叹了口气,神色间有些担忧:算来,她都走了三日了。也不知庆州的百姓,现如今可还安好。

当年庆州埋葬了数不尽的百姓和姜国的将士,也同样炸毁了庆州的堤坝,今年开春燕国四处都在降雨。庆州也是阴雨连绵了近两月,上流河岸的洪水积蓄而下,将庆州还未完成的堤坝冲毁,也不知多少百姓流离失所。

夏秋潋得知庆州洪灾的消息后,亲自带着粮草银两前去庆州赈灾,加筑被冲毁的堤坝缺口。

福安无奈的摇了摇头道:殿下本不用亲自去的,听说庆州城内都被洪水浸泡,到现在水都没散去。

她对庆州有愧,再说百姓受苦她也一定会去的。

一小碗药膳很快便吃完了,夏秋潋放下碗站起身,扭头看着福安道:如今我身子已经恢复了,明日可能去庆州?

福安惊愕的看着她,连忙摇头道:秋潋姐姐,你就别逼我了。殿下可是叮嘱我好好照料你,如今庆州还在闹洪灾,怎能让你去。

庆州堤坝之上,燕挽亭正冒着大雨指挥着将士将木桩钉入土地中,再用装满石块和泥土的麻袋垒在木桩内,一袋一袋堵住不断涌水的堤坝缺口。

燕挽亭陪着将士在堤坝上已经坚守了三日,身上的衣裳被雨水浸湿。见身旁一个扛着麻袋的将士因疲惫不小心摔倒,燕挽亭连忙上前搀扶住了他,将他肩上的麻袋取了下来,挥手让他退下,然后自己顶了上去。

一直到半夜,堤坝的缺口这才全部被堵住了,堤坝之上到处都是累倒就地休息的将士。燕挽亭拖着疲累的身子,靠在一旁,身后是百姓的欢呼声。她一直紧绷的面上,也终于露出了些许笑意。

李凤游从一旁钻了出来,坐在她身旁,她和燕挽亭一样累的几乎爬不起来了,她轻唤了一声:殿下,堤坝的缺口都已经确认无误被堵住了,大雨也要停了。您回去换一身干净的衣裳,歇息会吧。

让将士都回去,再留些人看着。燕挽亭点点头,挣扎着想要站起来,李凤游急忙起身扶起了她。

燕挽亭暂且住在城外的一处驿站中,在李凤游的搀扶之下燕挽亭回了驿站,李凤游去准备沐浴的温水。

身子已经疲惫到了极点,燕挽亭皱着眉头推开了门,抬起眸却瞥见了屋内那道熟悉清瘦的身影。

夏秋潋听闻开门声,连忙回头看向燕挽亭。看着燕挽亭狼狈的面容,她急忙快步走到燕挽亭身旁,碰到她身上被雨水浸湿的衣裳,便想也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在豪门狗血文里当炮灰「穿书」

在豪门狗血文里当炮灰「穿书」

捉星星的小说
” /≈lt; ≈gt;ta property=”og:type” ntent=”novel”/≈lt; ≈gt;ta property=”og:title” ntent=”在豪门狗血文里当炮灰「穿书」”/≈lt; ≈gt;ta property=”og:ia” ntent=”/files/article/ia19
玄幻 连载 6万字
我和小囡的故事

我和小囡的故事

午夜人屠
《我和小囡的故事》作者:yi2115; 这部分也属于铺垫, 但是依然很刺激, 看来铺垫还要2章左右才能写婚礼, 婚礼张总又要凌辱小囡, 是否把第一次交给张总会更刺激一下? 结婚头夜送出女友给张总分享~
玄幻 连载 18万字
突现闪光

突现闪光

好鸽鸽P90
魔力就像是这个世界向神兑换东西的万能货币 你需要知识去描绘你需要的东西,支付等量的魔力去兑换 这里的人会兑换魔法、炼金造物、家用工具或者农具 而零无选择兑换枪弹、火炮等战争器械 知识在这里是极其宝贵的私有品,大贵族通过垄断知识来限制人们向神明兑换东西
玄幻 连载 85万字
开局诛杀小魅魔,加点满级伏魔掌

开局诛杀小魅魔,加点满级伏魔掌

狂蠢
重活一世,江流成为白云县的一名小捕快,此时魔狱泄露,妖魔猖獗,以人为食,人族岌岌可危。 斩杀妖魔,江流可以获得点数,点数可以用来增强自身武学。 斩杀小魅魔,加点伏魔掌,十二层的伏魔掌变成三十三层金刚伏魔掌,一掌出,梵音阵阵,罗汉浮现,妖魔伏诛。 斩杀狐妈妈,加点赤阳真功,滚滚热浪从躯体浮现,只手镇压瘟魔,斩之如杀鸡。 斩杀…… 就这样,江流左手大天诛魔掌,右手三命通玄指,左脚踏天步,右脚神魔腿,在
玄幻 连载 69万字
钓系影后和她的裙下臣

钓系影后和她的裙下臣

乌欲栖
战死沙场后,宋归鸦穿成了千年之后十八线糊咖女星。 听说她贪财虚荣黑料满身,更无演技可言,是个中看不中用的花瓶。 更荒谬的是,她竟还跟人签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卖身契”。 起初,宋归鸦所理解的
玄幻 完结 52万字
死于寂寞

死于寂寞

看来你很寂寞啊
一个成人化的小说,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故事是很俗套的,用第一人称写作文,是我最拿手的,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读者也不爱看,哈哈。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 其实吧,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而第三人称,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当然啦,也不是全部都是。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是这样的:看来你很
玄幻 连载 0万字